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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连日来,毕节市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执法。
连日来,毕节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个执法检查组和各县市区执法大队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的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分级分类救治及医疗机构药品乱涨价、乱收诊疗费、恶意囤积药品、坐地起价等情况。
此次执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执法车辆59台,共检查医疗机构195家,其中乡镇卫生院27家,民营医疗机构38家,村卫生室87家,个体诊所27家,门诊部16家。 检查发现,3家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家已立案查处,1家按规定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执法人员对67家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10家医疗机构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计10分。要求医疗机构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禁止药品乱涨价、乱收诊疗费、恶意囤积药品、坐地起价等恶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李延才)